高丽前期,受宋代职官制度的深刻影响,最为显著的是枢密院。高丽的台官和谏官常常合称为“台谏”,这表明高丽的监察制度受到了宋代台谏合一模式的深远影响。在北宋时期,台官的职权与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。北宋初期设立了中书门下、枢密院和三司等重要机构,国政的管理主要由这三大机构共同负责。
枢密院负责参判国家大事,进一步分散和削弱宰相的权力。为了制约中央行政机构,北宋强调谏官的独立性,设立了独立的谏院。真宗天禧元年(1017年),首度在门下省旁设立谏院,这一举措使得谏官脱离了宰相的控制,得以独立行使职权。接着,仁宗明道元年(1032年)又将门下省迁移至别处,并将原门下省的建筑改为谏院,谏院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分开,成为完全独立的机构。此时,谏官脱离了宰相的干预,能够与御史台共同发挥台谏作用,更加有效地制约宰相的权力。
展开剩余80%然而,随着神宗元丰年间(1078—1085年)三省制的恢复,谏院被废止,归属于中书门下。高宗建炎三年(1129年)重新设立了合并后的三省,并再次成立独立的谏院,脱离了中书省和门下省的管辖,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继续行使其职权。从历史沿革来看,宋代的谏院一度脱离宰相,成为独立的监察机构,台官与谏官合二为一,积极履行牵制宰相与枢密院的职责。
高丽前期,面对日益严峻的女真威胁,显宗时期将原本的中枢院改为枢密院,从而提升了枢密院的地位。尤其是在文宗时期,由于边境女真问题日趋严重,加上国内门阀势力的不断壮大,战事频繁,国家内外形势发生了剧变。国王欲保持政治权力并非易事。因此,高丽在政制上吸纳了部分宋代中央官制的内容,尤其是在睿宗时期,枢密院不再独断军国大事,中书门下的宰臣也参与了边疆军事问题的讨论,成功牵制了枢密院的权力。
由于宰枢二府共同参与“议断”军国大事,也使得宰臣过度干预军事事务,影响了政局的稳定。肃宗时期,设立了独立的谏院,使谏官的独立性得以进一步强化。为了制衡宰枢二府的权力,睿宗加强了监察制度,将台官和谏官合二为一,称为“台谏”,对中书门下和枢密院进行有效牵制。此后,台谏成为国王的重要“喉舌”,其牵制作用更加活跃,谏官的地位得到了提升。这种制度延续至朝鲜时期,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。
谏官与御史的职能略有不同,谏官的职责是提出建议,以正人主,而御史则负责监察、纠察百官。唐代的御史台虽然没有规定御史承担谏诤职能,但实际上台官是可以参与谏诤的,只是这一职能并不明显。北宋时期,除了弹劾和纠察外,谏诤的作用也得到了增强,而高丽时期,台官兼具了谏诤职能,台谏也因此往往合二为一。例如,北宋曾派承信郎许立、进武校尉林大容等人出使高丽,因睿宗接待不当,遭到了台谏的严厉批评。
台谏往往共同发起谏诤行动,甚至可以对国王的命令提出质疑。弹劾原本是唐制御史台的职能,台官通常具有弹劾权,尤其是由御史大夫、中丞和侍御史来执行这一任务,但谏官也逐渐具备了弹劾职能。在高丽,台谏往往在弹劾事件中联合行动,类似于北宋的情况。例如,毅宗时期,郑諴这一内侍官员受到国王宠信,虽然其行为不合规矩,但国王偏袒他,将御史小吏囚禁于刑部。面对这一情况,台谏联合抵抗,杜门罢职,最终迫使国王妥协,免去了郑諴等内侍官员的职务,御史台获得了胜利。
此外,台谏也曾多次提出要求,恢复一些刚正不阿、敢于弹劾权贵的官员。例如,毅宗时期,台谏请求将曾经刚正不阿的御史台小吏李份召回朝廷,并要求将那些违法乱纪的官员如郑叙、梁碧、金旵等流放外地。台谏的联合言事,常常迫使国王对违法的官员作出严厉惩处,从而维护了政局的相对稳定与公平。
高丽时代的监察制度,源自新罗的司正府和泰封国的内奉省,在借鉴唐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形成。高丽虽然大规模引进了唐宋的制度,但仍保持了本土传统与风俗,官制呈现出杂糅的特点。而高丽的政治现实,尤其是贵族势力的强大与王权的弱小,也使得监察系统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巨大挑战。高丽国王甚至无法单独接见大臣,如白任至因私事拜见国王,虽然被“优礼以遣”,但这一行为引发了朝堂百官的讥讽。洪汝河亦曾指出,君弱臣强的现象违背了君臣之道,导致高丽的君臣礼制无法真正建立。
这一政治现实,成为了高丽的“土俗”之一,朝鲜王朝中期的沈光世(1577—1624年)深感其影响,表示:“丽朝上下五百年,悍臣相继执国命。惩前毖后终莫改,无乃天定人难胜。”尽管高丽前期已引入御史制度,但贵族政治的特点和王权的弱小,使得御史制度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尤其是在高丽中期,武臣逐步晋升为权贵阶层,进一步制约了监察制度的有效性。这种权力结构的扭曲,使得高丽前期的御史台逐渐失去了弹劾权力,且难以有效制衡政坛的巨大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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